中市府策發酵 中火史上首次減煤


中市府政策發酵 中火運轉20年首次減煤 (原圖下載)

  台中市政府今早(11/29)發出重大消息,針對中火申請展延許可,大砍生煤用量500萬公噸,原有條件通過九號幾組,讓台電在剩餘的1~8號機與10號機進行改善。

   台中火力發電廠歷經30年建設,20年的運轉,行政首長經過台中縣的廖了以、廖永來與黃仲生,到縣市合併後的胡志強,政府單位核准給中火每座機組的核可量都維持在210萬公噸,隨著機組的增加使用量也越來越大,2005年後的十部機組便高達2,100萬公噸,政黨輪替後的林佳龍在議會近一年的協商,在2016年通過全國第一個《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讓原本每五年才能核發的許可證,縮短為每兩年一次,利用稽查頻率的提高來進行公私場所排放汙染的管制。

  此次的減煤,從原本核定的2,100萬公噸大減到1,600萬公噸,將近24%的幅度,也就是說超前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的規定,此舉大幅振奮人心,也是環保的一大進步。除了大型工廠的管制外,未來城市居民的交通工具排汙降低與綠能發電的發展,將會是改善空汙的另一個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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