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固定汙染源 後天就開徵


【評論】過去開徵硫化物、氮氧化物與揮發性有機物,現在增加懸浮微粒。

  空污法修法後,擴大向懸浮微粒宣戰!七月一日起,環保署將首先全面開徵固定污染源的「粒狀污染物」空污費,全國需申報家數8,031家,估計每年徵收13.7億元,6成給地方、4成歸中央,目前每年40,502噸粒狀污染物排放量,可望減少2成,約8,755噸空污排放。

估年收13.7億 6成給地方
  環保署開徵的粒狀污染物包括總懸浮微粒(TSP)、懸浮微粒(PM10)、細懸浮微粒(PM2.5)三種,徵收費率依照排放量多寡分為三級,每季排放10噸以上粒狀污染物的大工廠約150家,每公斤徵收38至55元,每季排放一噸至十噸粒狀污染物的工廠1,100多家,每公斤徵收32至46元;每季排放低於一噸粒狀污染物的工廠,約6,800家,每季徵收450元。

  另外加徵鉛、鎘、汞、砷、六價鉻有害污染物,每公斤360元;戴奧辛排放大於0.02克毒性當量的工廠,每克毒性當量徵收36,000元,低於0.02克毒性當量的工廠,每克毒性當量徵收3,600元。

  環保署估算七月新措施實施後,「被徵收」大戶,中鋼排名第一,估計每年繳交1.59億元粒狀污染物空污費,第二是台電台中火力發電廠,估計每年繳交9,600萬元,第三是台電興達火力發電廠,估計每年繳交6,600萬元。

被徵收最大戶 中鋼年繳近1.6億
  此外,目前國內以天然氣或液化石油氣為燃料的工廠,所排放的之氮氧化物排放量較10年前增加一倍,環保署七月亦將針對季排放量超過24噸業者約20家,徵收氮氧化物空污防制費,預估每年徵收1.77億元,減排2,313噸氮氧化物。

燃料工廠加嚴排放標準 高市首創
  高市是台灣重工業之都,固定污染源負荷占全國四成,氮氧化物年排放量34,000多噸、硫氧化物21,000多噸,市府環保局為防制PM2.5,鎖定以瓦斯、重油、煤炭為燃料的工廠,首創「高雄市燃燒設備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是全國最嚴格的標準,影響213家業者,違者可重罰100萬元。

  高市環保局說,如味全、長潤公司更換為天然氣燃燒設備,三芳、中鴻鋼鐵將重油等燃料,改為低污染性氣體燃料,有效減少污染物產出,預期高市年減硫氧化物1,200噸、氮氧化物750噸。[轉載自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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