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在睡?汰舊車輛抵工廠汙染!




【評論】台灣還需要靠消耗環境才能獲得好的經濟嗎?環保署和經濟部還在睡?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繼續逐條審查空氣汙染防制法修正草案,對於工廠等固定汙染源為符合總量管制標準,可以從汽機車等移動汙染源減少的排放量來「抵換」的條文,立法委員不分藍綠都擔心挖東牆補西牆,讓高汙染的工廠不圖轉型。環保署表示一定會雙管齊下,且抵換的比例非一比一,也不能換有害物質。

  基於空氣汙染物的流通性質,今天通過的空汙防治法修正條文,明定防治計畫擬訂應會商鄰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的規定,也就是所謂的「好鄰居」條款。且計畫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以後要每4年檢討修正。此外,現行空汙法對三級防制區內既存固定汙染源沒有一致性作法,今天修正通過新增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削減汙染物排放量準則,讓直轄市府對排放量有所遵循。

  上午爭論焦點在「抵換」排放量,行政院版對固定汙染源取得供抵換汙染物量的排放量,除各級主管機關拍賣之外,新增來自其他來源的交易及拍賣,只要具減量效的方式皆可納入抵換,明確說明來源包括固定汙染源實際削減量、移動汙染源所減少的排放量等。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說要改善高屏地區的空汙問題,不該是增加拍賣的來源。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說,抵換的時候不能去買設籍在外地的老舊車輛,必須購買在地舊車來報廢,且比例是1:1.2,也就是說,只能1單位的舊車排放量只能抵換0.2的工廠汙染物排放。他說,其實高屏地區的空汙問題不只來自固定汙染源,移動汙染源也很嚴重,若要達到2035年不販售燃油新車,必須逐步汰換。

  藍委蔣萬安說,現在透過政策工具降低移動汙染源,但是固定汙染源超額,就把腦筋動到移動汙染源,造成大型企業工廠不必努力減排,只要購買私人的移動汙染,挖東牆補西牆。時力委員洪慈庸質疑,固定及移動汙染源燒出來是一樣的東西嗎?怎麼能互換。環保署官員表示,是用各別的物質來抵換,分別計算,有害物質如戴奧辛等是不能抵換的。環保署長李應元說,部分舊工廠沒有更新設備的空間,所以提供抵換的管道。[轉載自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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