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既有電廠與新電廠排放標準



  燃煤電廠對於空品的影響有兩個要進行管制,一個是使用量另一個就是排放量,前者透過用量管制,後者透過過濾設備管控。

  根據國際能源總署(IEA)最新的Energy and Air Pollution報告(報告PDF下載)中列出,主要國家目前與新建電廠的排放標準,而排放標準的類型以氮化物(NOX)、硫化物(NOX)與懸浮微粒(PM)作為監測主要項目。

既有電廠與新電廠排放標準 (P.47)

  國際能源總署的排放標準以μm/m3為計算單位,氮化物(NOX)與硫化物(NOX)的部分與台灣慣用的ppm有落差,因此需要經過單位換算。

  環安衛小工具:http://www.tools.wishingsoft.com/SafetyAndHealth/PpmConvert

  該工具可以從μm/m3換算成ppm,亦可從ppm轉換成μm/m3
環安衛小工具

  不過在轉換的過程中又牽涉到元素的分子量,以往我們要再查元素週期表,現在可以透過京都大學理學部的分子量計算機來進行快速的計算。

  分子量計算機:http://kuchem.kyoto-u.ac.jp/kinso/molcal.html

分子量計算機

  那麼台灣的空氣汙染物包含哪些?根據法務部的全國資料庫的"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的第2條中即有詳列(如紅字部分),即可計算台灣的標準:

  一、氣狀污染物:
     (一) 硫氧化物 (SO2 及 SO3  合稱為 SOx) 。
     (二) 一氧化碳 (CO) 。
     (三) 氮氧化物 (NO  及 NO2  合稱為 NOx) 。
     (四) 碳氫化合物 (CxHy) 。
     (五) 氯化氫 (HCl)  。
     (六) 二硫化碳 (CS2)  。
     (七) 鹵化烴類 (CmHnXx) 。
     (八) 全鹵化烷類 (CFCs) 。
     (九) 揮發性有機物 (VOCs) 。

  二、粒狀污染物:
     (一) 總懸浮微粒:指懸浮於空氣中之微粒。
     (二) 懸浮微粒:指粒徑在十微米 (μ m) 以下之粒子。
     (三) 落塵:粒徑超過十微米 (μ m) ,能因重力逐漸落下而引起公眾厭惡之物質。
     (四) 金屬燻煙及其化合物:含金屬或其化合物之微粒。
     (五) 黑煙:以碳粒為主要成分之暗灰色至黑色之煙。
     (六) 酸霧:含硫酸、硝酸、磷酸、鹽酸等微滴之煙霧。
     (七) 油煙:含碳氫化合物之煙霧。

  三、衍生性污染物:
     (一) 光化學霧:經光化學反應所產生之微粒狀物質而懸浮於空氣中能造成視程障礙者。
     (二) 光化學性高氧化物:經光化學反應所產生之強氧化性物質,如臭氧、過氧硝酸乙醯酯 (PAN)  等 (能將中性碘化鉀溶液游離出碘者為限,但不包括二氧化氮) 。

  四、毒性污染物:
     (一) 氟化物。
     (二) 氯氣 (Cl2)  。
     (三) 氨氣 (NH3)  。
     (四) 硫化氫 (H2S)  。
     (五) 甲醛 (HCHO) 。
     (六) 含重金屬之氣體。
     (七) 硫酸、硝酸、磷酸、鹽酸氣。
     (八) 氯乙烯單體 (VCM)  。
     (九) 多氯聯苯 (PCBs) 。
     (十) 氰化氫 (HCN)  。
     (十一) 戴奧辛類 (Dioxins 及 Furans)  。
     (十二) 致癌性多環芳香烴。
     (十三) 致癌揮發性有機物。
     (十四) 石綿及含石綿之物質。

  五、惡臭污染物:
     (一) 硫化甲基〔 (CH3) 2S 〕。
     (二) 硫醇類 (RSH)  。
     (三) 甲基胺類〔 (CH3) XNH3-x,x=1,2,3〕。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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